市场监管总局废止四项食品检测方法
发布于 2026/04/20阅读(49)来源 ltrlw
摘要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决定废止《食品中氯酸盐和高氯酸盐的测定》等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一项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废止原因其中三项已被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标替代,另一项快速检测方法因技术指标落后于现实需求而被废止。
内容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废止〈食品中氯酸盐和高氯酸盐的测定〉等4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的公告》(2026年第16号),决定废止三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一项食品快速检测方法。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的两类重要技术工具,二者功能定位有所不同。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主要针对现有食品安全标准无法覆盖的检验需求,例如当现有标准无法检验某些项目,或者对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化学物质等尚未规定检测方法时,可以制定补充检验方法。这类方法主要适用于食品的抽样检验、食品安全案件调查处理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制定。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则侧重于快速筛查,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显示检测结果,主要用于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餐饮食品等的抽查检测,具有“快速抽样、快速检验、快速处置”的优点,能够起到及时发现可疑风险、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的作用。
此次四项方法被废止,主要基于两种原因。其中三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废止,是因为它们已被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替代。具体而言,《食品中氯酸盐和高氯酸盐的测定》(BJS 201706)已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酸盐和高氯酸盐的测定》(GB 5009.291-2023)覆盖;《畜肉中阿托品、山莨菪碱、东莨菪碱、普鲁卡因和利多卡因的测定》(BJS 201711)已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阿托品、东莨菪碱、山莨菪碱、利多卡因、普鲁卡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 31658.19-2022)覆盖;《特殊食品渗透压测定》(BJS 202102)则已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渗透压的测定》(GB 5009.301-2025)覆盖。国家标准体系的完善使得早期制定的补充检验方法完成了历史使命,因此予以废止。
而废止《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KJ 201710)的原因,则是该方法的跟踪评价显示,其技术指标已经落后于现实需求。随着检测技术的不断进步和食品安全监管要求的提高,早期制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在灵敏度、准确度等方面已无法完全满足当前的需要。
此次废止并非临时性决定,而是市场监管总局常态化工作机制的体现。根据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会组织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适时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建议。在此次正式废止前,总局已于2025年底就拟废止的方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过评估最终确定废止上述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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