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更好满足群众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版)》,将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内容
基本药物概念由世界卫生组织首次提出,是指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民所必需的药品。1977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第一版基本药物目录,我国积极响应世界卫生组织的倡导,于1982年首次公布基本药物目录,至2004年共进行5次调整。
为更好满足群众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版)》,将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目录共收录药品794种,新增药品品种116种,覆盖临床主要病种,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涵盖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国际通行疾病分类1180个病种,中成药涵盖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63个功效分类。据测算,新版目录药品占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品种使用总量的71%。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新医改启动后,于2009、2012、2018年完成三轮更新,这是第四次更新调整。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司长龚向光介绍,本次调整调入国产Ⅰ类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新药3种,中成药1种。
近年来,我国药品研发快速发展,大量创新药上市应用。这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更新调整,国家卫健委尝试将创新药纳入遴选的调整范围,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品种优先调整分类,为今后更多的创新药进入基本药物目录探索一条可行的路子。
据介绍,在调整中,按照基本药物功能定位,将临床价值高、受众人群较多、适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作为基础的遴选条件,经过专家的技术咨询和评审论证的严格把关,最终调入国产的Ⅰ类新药4种,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3种,中成药1种。
下一步,将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规定,在基本药物目录定期动态调整和优化中缩短创新药从上市到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时间,支持创新药发展。
目录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为推动新版目录落地实施,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在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尽快调整本机构用药供应目录,按照积极规范配用原则,加强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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